中央社 2009-06-13
(中央社記者顏伶如波特蘭12日專電)根據亞特蘭大當地法院紀錄,葛萊美獎得主、熱門歌手亞瑟小子今天向法院訴請離婚。他與妻子才新婚不滿兩年。

30歲的亞瑟小子(Usher)這段婚姻,從一開始就讓外界宛如霧裡看花。他的發言人今天面對媒體詢問時並未做任何回應。

他原訂2007年7月底結婚,結果婚禮當天上午臨時宣布取消,取消婚禮的原因則眾說紛紜。取消婚禮之後約一週,這位男星於2007年8月初借用私人律師辦公室做為婚禮地點,與當時懷胎五個月的未婚妻塔米卡.福斯特(Tameka Foster)完成婚禮。

新婚不滿兩年,根據亞特蘭大當地法院紀錄,今天亞瑟小子向法院訴請離婚,至於兩人分手細節,法院方面未進一步透露。

亞瑟小子與塔米卡.福斯特育有兩子,年齡分別是一歲半以及六個月大。

亞瑟小子在2001年曾以U Remind Me獲葛萊美(Grammy Awards)最佳節奏藍調演唱男歌手,2002年繼續以UDon Have To Call在這個獎項連莊。

童星出身的亞瑟小子,感情生活一直是媒體報導焦點。他曾與TLC合唱團成員之一女歌手Chilli交往,成為流行樂壇最受矚目的情侶檔,但2004年突然宣布分手,成為娛樂圈熱門話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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